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用摄影艺术的形式,定格城市魅力,展示城市形象,记录城市风采,经研究,市委宣传部、市文联决定联合举办“美丽宜昌”城市风光摄影大赛。
一、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中共宜昌市委宣传部
宜昌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宜昌市摄影家协会
二、大赛主题
以“美丽宜昌”为主题,按照“春、夏、秋、冬”四个篇章,以摄影艺术独特的角度,艺术地展现宜昌生态之美、发展之美、人文之美。
三、征稿要求
(一)征稿内容
2018年以来拍摄的宜昌辖区城市新貌、山水风光、自然风貌、人文风景等有关内容的摄影作品。
(二)活动时间
2019年2月至2020年2月。大赛分为“春、夏、秋、冬”四个赛季,“春季篇”截稿时间为2019年5月31日,“夏季篇”截稿时间为2019年8月31日,“秋季篇”截稿时间为2019年11月30日,“冬季篇”截稿时间为2020年2月29日。
(三)投稿要求
1、作品内容必须符合主题,具有鲜明的时代气息,真实、生动,并富有感染力。
2、单张和组照均可。每人限投单幅5幅作品,组照不超过2组(每组不超过8张)。
3、作品必须是原创且未在国内其它摄影大赛中获奖的摄影作品,凡使用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不得参评。
4、参赛作品使用JPG格式,尺寸大小为600*1000,500KB,必须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作品标题、拍摄时间、地点、参加赛季以及简短文字说明,来稿一律不退。
5、参赛作者必须保证其参赛作品有完整的著作权,保证其参赛作品不侵犯第三者的肖像权、名誉权等,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承担。
6、作品内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得出现违背社会公共道德及其它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内容。
7、凡入选作品,作者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向市摄影家协会提供含摄影信息的原始数码文件。主办方对此次大赛拥有最终解释权,有权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使用入选作品,不再支付报酬。
8、评委投稿不纳入奖励范畴。
(四)投稿地址
作品报送:宜昌市摄影家协会
投稿邮箱:2473548230@qq.com
联系人:付正元13972032255
四、稿酬设置
根据作品提交时间,按照“春、夏、秋、冬”四个赛季进行评选,每个季度评出50个入围奖,每个获奖作品将获得1000元稿酬,并直接进入最终大奖的评选。四个赛季过后,200个入围奖作品再进行总决选,设立奖项如下:
一等奖4名稿酬各5000元
二等奖8名稿酬各3000元
三等奖16名稿酬各1500元
五、评选程序
(一)作品审核。每个赛季按征稿要求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初审,确定符合条件的作品。
(二)作品评选。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邀请省、市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初评和复评,综合复评意见确定入选作品。
(三)媒体公示。对复评入选作品在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四)通报奖励。在市内主要媒体通报获奖名单,颁发荣誉证书和稿酬。
中共宜昌市委宣传部
2019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