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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重拳整治房地产市场!这7家企业被点名通报!
2018-08-10 18:09:17来源:宜昌市住建委责编:郭晓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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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持宜昌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我市开展了一系列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处理了一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违规行为。10日下午,市住建委曝光首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违规行为典型案例:

一、宜昌翔龙房地产营销有限公司

宜昌翔龙房地产营销有限公司捆绑收费、赚取差价,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格式合同中有明显加重消费者责任的霸王条款,同时寻衅滋事、采取暴力手段解决纠纷。该行为违反了《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八款之规定,我委已作出暂停该公司网签资格、责令立即整改、对企业违规行为予以信用扣分的处理决定;对公安机关作出处理的经纪人员列入“黑名单”管理。

二、宜昌市永乐恒产房地产营销有限公司

宜昌市永乐恒产房地产营销有限公司在合同中约定霸王条款,捆绑收费,将网签资质借给宜昌永乐不动产经纪有限公司使用。该行为违反了《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我委已下发整改意见书,对两家公司分别作出暂停网签资格、责令立即整改、对企业违规行为予以信用扣分的处理决定。

三、宜昌市国大房产经纪有限公司

宜昌市国大房产经纪有限公司一房多卖,捆绑收费,违规代收定金。该行为违反了《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我委已下发整改意见书,作出责令其立即整改、对企业违规行为予以信用扣分的处理决定。

四、宜昌市伍家岗区居康房产经纪事务所代宜昌左岸房地产营销公司

宜昌市伍家岗区居康房产经纪事务所代宜昌左岸房地产营销公司签订网签备案合同,该行为违反了《宜昌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房地产经纪活动监管的通知》有关规定,我委已对宜昌市伍家岗区居康房产经纪事务所作出暂停该公司网签资格、对企业违规行为予以信用扣分的处理决定;宜昌左岸房地产营销公司未按要求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事中事后监管备案信息,该行为违反了《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我委已下发整改意见书,作出对企业违规行为予以信用扣分的处理决定。

五、宜昌市瀚宇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宜昌市瀚宇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未按要求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事中事后监管备案信息,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该行为违反了《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十五条第九款之规定,我委已下发整改意见书,作出暂停该公司网签资格、对企业违规行为予以信用扣分的处理决定。

六、宜昌长楹置业有限公司

宜昌长楹置业有限公司在“长楹观邸”项目销售过程中,通过“房友惠”电商平台违规收取房款。该行为违反了《湖北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开展房地产开发和中介市场专项整治的通知》(鄂建〔2017〕5号)第一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要求,我委已对宜昌长楹置业有限公司作出暂停该项目网签资格、暂停资金拨付、责令立即整改、对企业违规行为予以信用扣分的处理决定;对“房友惠”电商平台作出责令退款、对企业违规行为予以信用扣分的处理决定。

七、宜昌乐商置业有限公司

宜昌乐商置业有限公司在“领地天屿”项目销售过程中,修改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法定义务,加重购房人责任。该行为违反了《住建部、中宣部、公安部、司法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部分城市先行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我委已下达书面整改意见书,作出责令立即整改、对企业违规行为予以信用扣分的处理决定。

请全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严格按照《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自觉守法合规从事房地产经营及经纪活动。我委将继续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对存在违法违规扰乱市场行为的企业和从业人员予以曝光,并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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